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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评群租房治理:规定人均面积不如建好公租房

2017年10月11日  北京企业拆迁律师   http://www.qycbjqls.com/

  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关于广州市租赁住房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规定,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承租人人均使用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征求意见稿一出,引发热议。

  群租房的问题确实不少,政府规范住房租赁市场无疑是必要的。不过,政府治理应该有一个边界,管理公共事务可以,但不能插手别人的私生活。房屋出租本是一种民事行为,只要是租赁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房符合安全要求,即使承租人人均使用面积不到5平方米,房屋租赁合同也应受到法律保护。

  政府硬性规定“出租房人均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也可以,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偌大一个广州,出租房那么多,仅凭房管局工作人员根本查不过来。虽然房管局可以授权物业机构来管理群租行为,但是物业公司是业主请来的管家,如果业主不赞成,物业除了劝阻外,又能如何呢?

  在我看来,对待“群租”问题,堵不如疏,如果不尊重房屋租赁市场的现实需求,没有足够出租房源保证承租人需要,一纸规定并不管用。工资就那么多,必要的开销是不能少的,城市房租那么高,群租实际上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政府整治群租,关键在于做好服务,规范管理,而不是一禁了之。擅自改变建筑物结构,不仅给房东带来损失,也给公共安全造成隐患,肯定要管,但是房子租给多少人,承租人住几平方米,那是房东与房客的事,政府最好不要插手。

  其实,要减少群租现象,办法也不是没有。政府认真执行公租房政策,多建一些公租房,并注意公租房选址与配套设施建设,低价出租给无房户。如此既能解决租房者的困难,又方便政府管理,遏制房租涨涨不休,这比硬性规定人均使用面积多少平方米的效果要好得多。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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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北京企业拆迁律师
律师: 贾启华 [北京]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601155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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