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房产动态
文章列表

各地须每月公布保障房开工建设情况

2017年4月24日  北京企业拆迁律师   http://www.qycbjqls.com/

  昨天,住建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做好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按月公开保障房开工和基本建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督促检查的重点,作为各级政府和部门重点考核内容。

  通知要求,各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尽快将年度建设任务目标落实到市县,并督促各市县尽快分解落实到具体建设项目。对具备改造条件的铁道、有色、黄金等行业棚户区,要统一纳入改造计划。要督促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抓紧开展新开工项目的选址立项、规划、土地、施工手续办理等前期工作,保证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文章来源: 北京企业拆迁律师
律师: 贾启华 [北京]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601155977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qycbjqls.com/art/view.asp?id=880487446345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重心下沉,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形成“区、乡镇、村”三级监管网络
  • 2.国务院会议:稳定生猪生产!取消农村生猪禁养、限养规定
  • 3.凯诺律师你家的安置房是“小产权房”?
  • 4.2019年棚改项目将被暂停?棚改政策再酿变!
  • 5.区安监局职安科到千家店镇开展餐饮企业执法检查
  •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北京企业拆迁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8601155977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