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拆迁知识
文章列表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屋拆迁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哪些不同?

2018年4月23日  北京企业拆迁律师   http://www.qycbjqls.com/

  众所周知,农村房屋拆迁和城市房屋拆迁之间有很大的差别,最直观的结果就是在补偿款的数额上面。其根源在于,二者所针对的土地所有权性质不同。凯诺拆迁律师首先带大家了解一下什么是城市房屋拆迁与农村房屋拆迁。


     1、城市房屋拆迁

  城市房屋拆迁一般是因城市建设项目需要。针对的是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房屋所有者对土地享有使用权。因此,在城市房屋拆迁前会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必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并组织实施。一般由住建局房屋征收部门具体实施。

  拆迁单位满足一定条件取得拆迁许可证,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对其房屋进行拆除。

  2、农村房屋拆迁

  农村房屋的土地是归农村集体所有,在征地拆迁中只有少数项目是因商业开发,一般是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必须由国务院、省、自治区及直辖区作出土地征收的批复,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告并组织实施,一般由国土资源局具体实施。

  依照法定程序得到相关部门批准后,需要依法办理集体土地征收手续,将集体所有土地变更为国有土地。与被征收人商谈好征收补偿款项后对集体土地上建筑物进行拆除。

  农村房屋拆迁与城市房屋拆迁的不同之处主要有:

  一、法律依据不同

  农村房屋拆迁一般依据《土地管理法》及配套法规执行;

  城市房屋拆迁一般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规进行。

  二、补偿标准不同

  农村房屋拆迁一般只补偿成本重置价,基本只补偿宅基地和地上物等成本重置费,补偿标准较低;

  城市房屋拆迁一般按市场评估价补偿,补偿依据区位、用途和建筑面积。补偿数额较为合理。

  三、拆迁程序不同

  农村房屋拆迁一般是由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进行;

  城市房屋拆迁一般是由政府委托的拆迁公司等进行。

  四、强制执行程序不同

  集体土地上房屋强拆(农村房屋强拆)一般由国土资源部门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后申请法院强制拆除;

  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强拆(城市房屋强拆)一般是作出征收补偿决定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法院强制拆除。

  最后,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建议各位被征收人,如果在征地拆迁中存在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情况要及时利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值得重点提示的是:行政复议时效是60天,行政诉讼时效是3个月,如果超过时效,主张权利一般不会被支持。


文章来源: 北京企业拆迁律师
律师: 贾启华 [北京]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601155977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qycbjqls.com/art/view.asp?id=912684361959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北京拆迁律师:有这六种情形,土地使用权将被收回
  • 2.北京拆迁律师:你家的土地性质是什么?
  • 3.北京拆迁律师:土地征收预公告与征地公告的区别
  • 4.北京拆迁律师:拒绝签订拆迁协议后,征收方能否强拆?
  • 5.北京拆迁律师:符合以下情形的案件可以由最高院提审
  •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北京企业拆迁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8601155977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