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农村房屋拆迁和城市房屋拆迁之间有很大的差别,最直观的结果就是在补偿款的数额上面。其根源在于,二者所针对的土地所有权性质不同。凯诺拆迁律师首先带大家了解一下什么是城市房屋拆迁与农村房屋拆迁。
1、城市房屋拆迁
城市房屋拆迁一般是因城市建设项目需要。针对的是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房屋所有者对土地享有使用权。因此,在城市房屋拆迁前会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必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并组织实施。一般由住建局房屋征收部门具体实施。
拆迁单位满足一定条件取得拆迁许可证,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对其房屋进行拆除。
2、农村房屋拆迁
农村房屋的土地是归农村集体所有,在征地拆迁中只有少数项目是因商业开发,一般是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必须由国务院、省、自治区及直辖区作出土地征收的批复,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告并组织实施,一般由国土资源局具体实施。
依照法定程序得到相关部门批准后,需要依法办理集体土地征收手续,将集体所有土地变更为国有土地。与被征收人商谈好征收补偿款项后对集体土地上建筑物进行拆除。
农村房屋拆迁与城市房屋拆迁的不同之处主要有:
一、法律依据不同
农村房屋拆迁一般依据《土地管理法》及配套法规执行;
城市房屋拆迁一般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规进行。
二、补偿标准不同
农村房屋拆迁一般只补偿成本重置价,基本只补偿宅基地和地上物等成本重置费,补偿标准较低;
城市房屋拆迁一般按市场评估价补偿,补偿依据区位、用途和建筑面积。补偿数额较为合理。
三、拆迁程序不同
农村房屋拆迁一般是由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进行;
城市房屋拆迁一般是由政府委托的拆迁公司等进行。
四、强制执行程序不同
集体土地上房屋强拆(农村房屋强拆)一般由国土资源部门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后申请法院强制拆除;
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强拆(城市房屋强拆)一般是作出征收补偿决定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法院强制拆除。
最后,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建议各位被征收人,如果在征地拆迁中存在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情况要及时利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值得重点提示的是:行政复议时效是60天,行政诉讼时效是3个月,如果超过时效,主张权利一般不会被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