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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院子一平米补偿价格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2018年1月22日  北京企业拆迁律师   http://www.qycbjqls.com/

  征收土地进行补偿是大家都所知道的一件事情,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普通老百姓比较困惑院子拆迁之后的补偿价格是怎么样的,因为对于他们来说,他们并不知道国家的相关政策。比如说院子一平米补偿价格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接下来北京拆迁律师将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拆迁补偿

  新《条例》规定,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其原因:一是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二是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受地点等方面的限制;三是避免因安置用房质量不好而使拆迁双方产生矛盾;四是更好地体现新《条例》的立法思想,即有条件实行货币补偿的,尽可能实行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的标准怎样定?

  新《条例》规定了拆迁货币补偿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等价有偿,采取的办法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的办法确定。

  原《条例》过多地考虑了“人”的因素,造成拆除同一标的物,因居住人口不一,而补偿标准不一,导致被拆迁人在拆迁公告之前大量迁入户口,加重了拆迁人的负担,也加重了投资成本,增加了旧城改造的难度。而新《条例》把补偿安置与户口分离,淡化人口因素,以房屋价值作为补偿安置的标准,既符合法理要求,也便于操作。

  二、房屋拆迁通常以房屋建筑面积多少作为补偿与安置依据。

  根据深圳市161号令等法律法规,被拆迁房屋已经办理房地产权利证书的,按照房地产权利证书确定补偿面积;没有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房地产权利证书没有载明建筑面积,以及房屋以外的构筑物、其他附着物等,按照市主管部门认可的测绘单位的测绘报告数据确定补偿面积。

  房地产权利证书记载的建筑面积与测绘数据不一致的,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证)载明的建筑面积或房产管理部门确认的实际测量面积小于土地使用面积的,补偿面积应当按照土地使用面积计算。

  2018国家修路占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确定的单价为准,各地具体执行。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文章来源: 北京企业拆迁律师
律师: 贾启华 [北京]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601155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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