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拆迁补偿
文章列表

拆迁非居住租赁房屋 承租人应享有哪些权利

2018年1月16日  北京企业拆迁律师   http://www.qycbjqls.com/
向其承租某处房屋作为办公用途。最近我得知该地区将要进行动拆迁,请问按2001年11月1日实施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本市的新动拆迁实施细则,我能享有哪些权利?读者金林
据新动拆迁有关法规的规定,拆迁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标准的非居住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协议解除租赁关系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未达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价值标准房屋调换,安置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可见,你可与出租方协商是否解除租赁合同。若解除租赁合同,则按照你们双方达成的协议解决;若不解除租赁合同,则你可继续承租动迁安置的房屋。
?牐犃硗猓?拆迁非居住房屋,拆迁人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以下费用:
  (一)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二)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三)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文章来源: 北京企业拆迁律师
律师: 贾启华 [北京]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601155977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qycbjqls.com/art/view.asp?id=903740996714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萧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 2.北京凯诺拆迁律师:初次遇拆迁,一定要知道的五个救济期限
  • 3.凯诺拆迁律师:村委会能截留多少土地补偿费?一般不能超过这个比例
  • 4.凯诺拆迁律师:以危房为由强拆房屋?有这些情形一定要注意
  • 5.北京房屋拆迁律师:2023年征地拆迁中,收到这两份文件一定要重视
  •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北京企业拆迁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8601155977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