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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国务院裁决行政批复合法性常见吗?

2018年1月2日  北京企业拆迁律师   http://www.qycbjqls.com/

  征地项目批复级别较高,请上一级行政机关裁定,很容易到达国务院一级

  国务院就省级政府的行政批复合法性作出裁决,这种情况是否多见?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教授说到,土地征收方面的情况比较特殊,土地征收的亩数达到一定数量或者涉及基本农田、耕地等重点保护用地,就需要省级政府或者国务院对项目作出批复,“而目前征地项目涉及的亩数都较大,因此项目批复本身的级别就比较高,老百姓一旦认为政府批复违法可以提出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就申请上一级行政机关裁定,这样很容易就到了国务院这一层级。”

  按照《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作出最终裁决。

  不过,从目前信息公开的情况来看,每年国务院法制办作出的行政复议裁定有多少件尚不得知。

  被裁决违法对地方政府有何影响?

  在前期拆迁中,如老百姓财产权利或者人身权利受到侵害,可提出申请赔偿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教授说,征地拆迁过去常面临程序滞后的问题,即按照规定,本应该走完一系列审批流程后才能进行征地,但是在实践操作中往往“先把房子拆了,然后再去走手续”,这种程序上的违法往往因为没有造成实际损害而不被追究。

  不过,在行政诉讼法修改之后,如果行政复议机关作出了维持批复的决定,之后老百姓因为不满而起诉到法院,作出维持决定的复议机关和作出批复决定的行政机关要一同成为被告,“为了防止成为共同被告,就促使国务院法制部门主动作出决定,裁决的确违法的征收决定违法。”

  国务院裁决批复违法,这对于地方政府会产生什么影响?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教授说,国务院裁决违法,意味着否定了前期的一些房屋强制拆迁、土地规划等做法,而在这个过程中,如果老百姓的财产权利或者人身权利受到了侵害,可以提出申请赔偿。



文章来源: 北京企业拆迁律师
律师: 贾启华 [北京]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601155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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