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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已购公房能出售吗 公有住房的交易流程及注意事项

2017年10月19日  北京企业拆迁律师   http://www.qycbjqls.com/

  在二手房交易市场上,不同的房屋类型有着不同的上市条件。公房是否可以上市交易呢?交易流程和注意事项又有哪些?由于公房在交易过程中会存在各类问题,本文特为大家进行梳理。

  一、公房的性质是什么?

  公房指共有住房,也称共有住宅、共产住房、国有住房,是中国特殊体制下遗留的产物。与私有住房的较大区别是:私有住房所有权属于个人,而公房一般个人只有承租权。

  按照产权人不同,公房可分为三类:

  1主管共有住房,指政府接管,国家出租、收购、新建、扩建的住房。大多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出租、修缮,其中少部分免租给单位。

  2单位自管产。指归属全民所有制及集体所有制等单位住房。

  3产权人为行政事业单位,用于分配或出租给单位员工居住使用。

  二、什么是已购公房?

  三、哪些已购公房不能上市进行交易?

  根据《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只有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房才能上市交易,但有8类已购公房不在交易范围之内。

  1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

  2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过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补足房款及装修费的;

  3该房产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

  4产权共有的房屋,但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

  5已经进行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

  6房产上市出售后形成新住房困难的;

  7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8法律、法规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

  四、已购公房上市交易流程?

  1、出售人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上市出售申请。

  2、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对提出出售申请的房屋进行审核,并做出意见。

  3、准予上市的,买卖双方向房屋所在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过户并如实申报价格。

  注:房屋销售价由买卖双方协商。房地长交易管理部门需对价格进行核实,并对房屋进行评估及勘察。

  4、按照规定到相关部门缴纳税费和土地收益。

  5、买卖双方在完成过户手续的三十日内,向房产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所有权登记,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关于公房能否买卖各地的规定有所差异。因此建议业主如有出售公房的意愿,根据个人具体情况咨询本地区房管局或其他主管机构,再进行交易办理。来源:房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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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北京企业拆迁律师
律师: 贾启华 [北京]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601155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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