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拆迁知识
安置补偿
房产动态
拆迁补偿
访客留言
联系方式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拆迁知识
律师文集
拆迁知识
安置补偿
房产动态
拆迁补偿
拆迁程序
房屋拆迁
安置法规
二手房屋
文章列表
哪些情况应申请初始登记?
2017年3月31日
北京企业拆迁律师
http://www.qycbjqls.com/
:(1)通过行政划拨或出让手续取得土地的,应在完成用地手续后三十日内申请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2)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房地产和建筑物、附着物的,自取得建筑物、附着物竣工证明之日起六十日内应申请房地产初始登记。已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地产增加面积的,增加部分应在竣工后六十日申请初始登记。
文章来源:
北京企业拆迁律师
律师:
贾启华
[北京]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手机网站
联系电话:18601155977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qycbjqls.com/art/view.asp?id=878656008624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北京拆迁律师:不能签的几种拆迁协议
2.凯诺胜诉案例第51期 毁坏青苗推平粮田 截留土地补偿 终柳暗花明
3.凯诺胜诉案例第50期 申请信息公开 却未在法定期限内答复?
4.北京拆迁律师:遇上拆迁,这些文件信息需要主动公开
5.北京拆迁律师:开山放炮 致村民房屋垮塌 申请查处却不履职?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北京企业拆迁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8601155977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