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房屋拆迁
文章列表

农村私房拆迁怎样补偿

2017年3月31日  北京企业拆迁律师   http://www.qycbjqls.com/
  农村私宅拆迁分两种情况。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


文章来源: 北京企业拆迁律师
律师: 贾启华 [北京]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601155977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qycbjqls.com/art/view.asp?id=878656008384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常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 2.菏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 3.关于做好我县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4.【收案公告】凯诺律师介入重庆复议不作为诉讼案
  • 5.怀宁县县城规划区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北京企业拆迁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8601155977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