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拆迁知识
文章列表

济天征补公告〔2024〕2号

2024年2月26日  北京企业拆迁律师   http://www.qycbjqls.com/

  济天征补公告〔2024〕2号

  根据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决定,为保障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黄台社区集体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和北园街道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黄台社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1至地块5拟用于济南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天桥段-翻译学院站)项目建设,用途为城市轨道交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黄台社区土地,位于历山北路与新黄路交叉口。总面积0.2349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2349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3〕144号文公布的济南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Ⅰ级区片,补偿标准为307.5万元/公顷。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济南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2000号)的规定执行。

  拟征收土地涉及农村住宅(或工矿企业)的补偿安置,按照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四、安置意见

  经与黄台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拨付到黄台社区居民委员会后,其具体分配方案由本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决定。

  (二)社保安置。社会保障补贴资金按照2万元/亩标准由天桥区财政部门拨付至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共计7.0470万元。由北园街道办事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指导黄台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召开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大会,研究拟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并报天桥区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局备案。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由天桥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办理参保事宜。

  五、办理补偿登记安排

  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应自公告发布结束后5日内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到济南市天桥区北园街道黄台社区居民委员会办理补偿登记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以《土地所有权调查确认表》《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附件)作为补偿安置的依据。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的办事处、居委会及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

  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示结束前向天桥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听证申请书送至济南市天桥区自然资源局。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来源:全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


文章来源: 北京企业拆迁律师
律师: 贾启华 [北京]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601155977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北京拆迁律师:不能签的几种拆迁协议
  • 2.凯诺胜诉案例第51期 毁坏青苗推平粮田 截留土地补偿 终柳暗花明
  • 3.凯诺胜诉案例第50期 申请信息公开 却未在法定期限内答复?
  • 4.北京拆迁律师:遇上拆迁,这些文件信息需要主动公开
  • 5.北京拆迁律师:开山放炮 致村民房屋垮塌 申请查处却不履职?
  •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北京企业拆迁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8601155977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