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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没有证据证明已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不能按违建赔偿

2021年7月21日  北京企业拆迁律师   http://www.qycbjqls.com/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有些征收方在未与被征收人就补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常常会为了尽快完成搬迁,将被征收人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并实施强制拆除。此时,凯诺律师建议广大被征收人,房屋被征收方违法拆除,且在确认强拆行为违法之后,被征收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赔偿,如果相关部门未作出赔偿决定,那么被征收人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的诉讼,请求相关部门因强拆给自己造成的一切损失。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不是征收方说被征收人房屋是违法建筑就是违法建筑的,也不是说对于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房屋,在违法强拆之后,就必须要按违法建筑进行赔偿,如果相关部门没有证据来证明该建筑已经被认定为违法建筑,那么即使相关部门主张按照违建赔偿,那么法院也可能会不予支持。

  卢先生是贵州省人,其在当地有一处房屋。后来当地因xx项目需要征收卢先生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但是因补偿没有谈妥,相关部门便强制拆除了卢先生集体土地上的房屋。随后,卢先生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决定启动法律程序。

  在律师的帮助下,卢先生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相关部门强制拆除自己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行为违法,并在法院审理后确认相关部门强拆行为违法。2017年,卢先生向有关部门申请国家赔偿,但是相关部门未对卢先生作出任何回复。2018年,卢先生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请求判决相关部门因强拆给其造成一切损失的赔偿。

  首先,房屋被强拆后,被征收人有权申请国家赔偿

  针对本案,凯诺律师认为,根据《国家赔偿法》中的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财产权益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本案中,相关部门因实施xx项目,将卢先生房屋征收,按理说,不论是什么征收项目,都需要依法进行,都需要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然而,相关部门却违背法律规定,强制拆除了卢先生的房屋,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卢先生有权就该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获得赔偿。

  其次,因强拆造成的合法财产损失的赔偿标准

  且人民法院对相关部门违法征收行为判决赔偿时,应当结合《国家赔偿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确保对当事人的赔偿标准不低于合法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房租损失和过渡费。就本案而言,被征收人因居住房屋被违法强制拆除而另找生活居所所产生的必要费用系违法强制拆除行为所致的直接损失,应予赔偿。该必要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房租费。如房屋被合法征收,在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情况下,该必要费用以“过渡费”的形式,按照《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相关标准予以补偿。考虑到被征收人因违法强制拆除所获赔偿不应低于合法征收获得补偿的基本原则,结合被征收人房屋被拆之后一直未获得补偿的实际情况,法院支持被征收人实际发生的房租费,酌定支持一年多的过渡费,并无明显不当。

  对于奖励费。《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明确在规定时限内“签订房屋(土地)征收协议并将房屋(土地)相关产权手续移交给征收人的”被征收人能获得安置奖励,考虑到被征收人因违法强制拆除所获赔偿不应低于合法征收应获得补偿的基本原则,法院参照该方案对此予以支持并无明显不当。

  对于家具家电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可是本案中,相关部门并没有提供有效的证明来证明,因此,法院根据被征收人提供的财产损失报表,参考类似物品市场价值综合酌定损失并无不当。

  再者,无证据证明房屋已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不应按违法赔偿

  对于房屋价值损失的赔偿。本案中,相关部门在再审时,主张该部分房屋应以违法建筑的补偿标准予以赔偿,可是,相关部门并没有提供有效的证据来证明部分建筑已经被认定为违法建筑。所以,在此种情况下,不应按违法建筑进行补偿赔偿。最终法院驳回了相关部门的再审申请。

  最后,凯诺律师提醒广大被征收人,在得知要拆迁时,被征收人一定要对房屋内外进行拍照、摄像,对屋内物品列个清单,以免房屋被征收方突然强制拆除。同时,房屋被违法强拆之后,也要及时地拨打110报警,收集其他相关的证据材料,启动法律程序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 北京企业拆迁律师
律师: 贾启华 [北京]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601155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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