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拆迁程序
文章列表

村里要拆迁了,房屋周边新栽种了几棵数算抢种吗 哪几种无证房拆迁有补偿

2021年3月19日  北京企业拆迁律师   http://www.qycbjqls.com/

  贾启华律师,北京企业拆迁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村里要拆迁了,房屋周边新栽种了几棵数算抢种吗

村里要拆迁了,房屋周边新栽种了几棵数算抢种吗

关于拆迁栽树补偿,国家早有明文规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一律得不到补偿。

如何才能做到正确、合理栽树,不触碰法律呢

1、不搞“一夜成林、一夜成景”。

不要打着套取征迁补偿费的算盘,盲目栽树,拔苗助长只会让自己得不偿失。

2、要了解耕地是不能随意种植树木的。

土地有三种,农用地,建筑用地、未利用土地。农用地又分为耕地、林地、草地等。为保障农业生产,守住耕地红线标准,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任何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改变耕地用途,私自改变耕地用途属于违法行为。

如果承包者要改变土地用途,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如果农民在自家承包的耕地上种植树木,必须经过相应的审批,否则就是非法改变耕地用途,是要受到相应的惩处的。

3、寻找合适的树木苗木,合理栽种。

学习掌握基础苗木知识,了解当地自然气候,不要发生南京浦口这种恶意种植情况,盲目栽种名贵树种,而是要选择适合的树木苗木。绝不栽种反季节、违反苗木生长规律的树木苗木。

上述三种情况,如果能在种植树木苗木之前,就能够知道,并不去触碰,那么你的付出就会有所回报,而不是白忙活。

哪几种无证房拆迁有补偿

哪几种无证房拆迁有补偿

1.代代流传下来的祖宅

现在很多地区都存在祖宅这一类的房屋,有的被征收房屋干脆是建于民国时期的。在当时那个年代,许多房屋都是一代一代继承下来的,并没有房产证一类的房契类证明存在。无论如何,我们不能要求那些和故宫、皇城相府几乎同龄的建筑拥有所谓的“合法证件”。

2.农村宅基地范围内自行建造的房屋

在上个世纪80年代之前,国家对农村建房的要求并不是十分严格,建房办理手续也比较简单宽松,对房屋、土地确权方面很多都没有做到位。因此,农村还存在很多的无证房,只要是依法建造,获得村委会、乡镇政府某种形式批准的房屋,即使没有产权证明,在征地拆迁时也应当给予合理的补偿。

3.在合理范围内加盖出来的农村房屋

只要是在自家的宅基地上,没有“出圈儿”“越界”,农民经向“村长”打招呼就自行加盖二层、三层的情况是非常普遍的。毫无疑问,这类房屋并不构成土地违法,也未直接影响乡村规划,那么在面临征收时是应当给予一定的补偿的。实践中一些地方存在只认一层,二层以上加出来的一律按违建论处的做法,实际上是没有什么法律依据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加盖部分是违反消防安全法规的彩钢板、泡沫填充房屋,那么被认定为违建是很难避免的事情。

4.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一些简陋的房屋

这类房屋在建造时就是当事人为了生活所迫所建,改造项目的目的就是要提升其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对这类“棚户”类房屋简单的按违建认定,无疑是与其行政目的不相符合的。

违章建筑的认定

违章建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国家没有统一的定义,各地方政府则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相关内容建设的建筑。违章建筑并非由拆迁方无法律依据去认定,法律明确规定违章建筑主要包括:

⑴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⑵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⑶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⑷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⑷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在实践中世代流传下来的祖宅、农村宅基地范围内自行建造的房屋、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一些简陋的房屋等无证房屋是有拆迁补偿的。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文章来源: 北京企业拆迁律师
律师: 贾启华 [北京]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601155977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工作程序规定
  • 2.铜陵市市辖区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
  • 3.庄浪县城区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
  • 4.武汉市集体征收补偿安置办法
  • 5.衡东县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试行)
  •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北京企业拆迁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8601155977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