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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东不给搬迁费找谁 部分房屋在红线范围内该不该拆

2021年3月21日  北京企业拆迁律师   http://www.qycbjqls.com/

 贾启华律师,北京企业拆迁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拆迁房东不给搬迁费找谁

拆迁房东不给搬迁费找谁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发给房屋所有人的,如果房东不给拆迁搬迁费用的,承租人可以找房东协商,协商不成的向法院提起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拆迁补偿比例怎么计算


一般来说,被纳入拆迁的房屋,拆迁人需要按规定给被拆迁人一定的补偿。不过,实际中,很多人只知道有补偿拿,但是不知道拿多少。实际中,房屋拆迁补偿的计算方式,基本是按照下面的标准来的:


1、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


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2、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是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上面公式的第二项的补助费就是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于住宅房屋,那么公式第四项的赔偿费就是0。


因此,如果你按照上面的公式计算出拆迁人给的补偿不对的话,那么你就要及时去找对方谈谈究竟是怎么回事,看看有没有可能出现计算错误什么的。


你对拆迁补偿不满意的,这种时候你不需要过于着急,可以按照下面的途径维护你的权利:


1、先不要签订任何拆迁安置协议,避免因为签了会造成违约因此就遭受损失。


2、你对拆迁补偿不满意的,可以及时提起行政裁决或行政复议,要求重新制定拆迁补偿方案。


3、若是去申请行政复议依然没有解决纠纷,那你可以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赔偿纠纷。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发给房屋所有人的,如果房东不给拆迁搬迁费用的,承租人可以找房东协商,协商不成的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部分房屋在红线范围内该不该拆

部分房屋在红线范围内该不该拆


房屋是属于一个整体,如果房屋只有一部分在征收范围内的,不能只对在征收范围内的那部分进行拆迁,而是要对整座房屋进行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房屋拆迁的基本程序是怎样的 


1、调查核实。


拆迁人收到征地批文后,首先要到派出所、房管站抄录征地范围内的常住人口,以及全部房产情况,按表格逐一登记,并上门大量核实。


2、逐户走访。


拆迁人应成立拆迁小组,对所有的被拆迁人逐户走访,全面进行宣传接触,了解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愿望。


3、编制拆迁计划。


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以及国家、地方有关拆迁的法律规定,及时编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确定拆迁时间、拆迁步骤和拆迁形式。


4、申请拆迁。


拆迁人持有关的国家批文、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当地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申查批准并领到拆迁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拆迁。


5、发出拆迁公告。


拆迁许可证一经批准发放,拆迁主管机关应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以公告或其他形式予以公布,同时应作好房屋拆迁的宣传、解释工作。


6、签订协议。


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按国家和本地区关于安置、补偿的有关规定在自愿、有偿的基础上签订协议书。协议应明确补偿办法和数额、安置面积和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时限以及违约等。协议经双方同意,可送拆迁主管机关备案和公证机关公证。


7、实施拆迁。


被拆迁人搬迁后,拆迁人应及时在批准的拆迁范围和期限内实施拆迁。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房屋是属于一个整体,如果房屋只有一部分在征收范围内的,不能只对在征收范围内的那部分进行拆迁,而是要对整座房屋进行拆迁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文章来源: 北京企业拆迁律师
律师: 贾启华 [北京]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601155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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