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拆迁补偿
文章列表

简介拆迁评估机构推荐确定的办法及流程

2017年3月31日  北京企业拆迁律师   http://www.qycbjqls.com/
去年11月1日,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国务院《条例》确立了以房地产市场评估确定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标准的原则。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中适时地引了被拆迁房屋价值评估制度,通过评估机构客观、公正的评估方式来确定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充分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体现了等价有偿的民事补偿对等原则。
  合理评定被拆迁房屋的补偿价值,有利于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能有效地促进拆迁工作的顺利实施。但在拆迁管理的实际操作中,如何贯彻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合理地确定评估机构呢?在杭州市《拆迁条例》(修订草案)起草讨论阶段,对评估机构的确定曾有多种方案,有建议由拆迁人确定的,有建议由被拆迁人任选的,也有建议拆迁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的。我们从公正、公平、公开和保护双方合法权益,尤其是保护处于被动地位的一方——被拆迁人利益的原则出发,建议评估机构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推荐,由被拆迁人选择。市人大采纳了我们的建议,在《杭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中规定:“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提出不少于两家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并说明其资质信誉等情况,供被拆迁人选择。被拆迁人应当在10日内作出选择。评估机构按参加选择的被拆迁人的多数意见确定。被拆迁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选择的,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确定。”
  目前,杭州市有11家具备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这些评估机构都有较长的评估工作经历和实践经验,具有多名专职估价师及较高的社会信誉度,如何在这些单位中推荐出不少于两家的评估机构供被拆迁人选择呢?为了有利于房屋拆迁评估工作的合法、公平、有序地开展,并且体现市场竞争,我们根据《杭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并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公开摇号、投票选择、全过程公证的办法来推荐、确定评估机构。具体操作步骤和方法介绍如下:
  一、报名。在拆迁许可证审核之前进行。由拆迁主管部门发布拟拆迁项目的相关信息,评估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名视作自动放弃。
  二、审核。与拆迁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同时进行。拆迁主管部门根据报名情况并结合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等不同情况,对评估机构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拆迁项目要求相对应资质条件的评估机构成为参加摇号的推荐单位。如解放路延伸段工程,是市政府的重点工程,也是新《条例》施行后的第一个拆迁项目,时间紧、任务重、影响大,我们要求评估机构的资质在二级以上,剔除了三级资质的评估机构。另外,我们对不同资质的评估机构同时参与拆迁项目的评估次数作了相应的规定,如一级资质可以同时评估三个拆迁项目,二级资质可以同时评估两个拆迁项目,三级资质只能一个一个项目来做。这样的规定是为了保证评估机构在拆迁项目中投入足够的力量,避免因评估力量不足而影响拆迁进程。
  三、摇号。在拆迁许可证审核完毕之后、登报公告之前进行。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推荐单位中,采用机械摇号的办法产生三家参选单位。这一过程由公证机关全程参与。根据摇号产生的顺序结果,由拆迁人根据拆迁范围内被拆迁人的多少(一本产权证为一个投票单位)制作选票,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加盖选票专用章。
  四、公告。在拆迁公告后及时进行。由拆迁主管部门将公证摇号产生的三家参选评估机构的资质等级、专职估价师人数、电话联系方式和被拆迁人的选择时限等情况,在拆迁现场予以张贴公告。由拆迁人挨家挨户进行选票分发,要求被拆迁人在10天内投票。候选的三家评估机构在公告之后、投票之前,一般会积极主动地与被拆迁人广泛接触,在拆迁主管部门公告情况的基础上,作进一步的自我推荐和宣传。
  五、投票。在公告后十天内进行。一般在拆迁现场设若干个投票箱,特别大的项目也可设流动投票箱。
  六、确定。在规定的投票截止日,在拆迁现场举行开箱仪式,邀请被拆迁人开箱计票、唱票,拆迁主管部门和公证机关现场进行监督和公证。按投票结果的最多数票确定一家评估机构。若开票结果遇票数相等的情况或被拆迁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选择,由拆迁主管部门确定实施该项目评估的评估机构。至此,整个评估机构的推荐及确定过程完毕。
  我市按以上程序进行评估机构的推荐和确定,虽然增加了工作量,但由于该操作程序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得到了拆迁当事人双方的认可。目前已经对30个拆迁项目进行了尝试,总体操作基本可行,一些具体办法还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以上介绍仅供各位领导、各位同行参考。谢谢大家!


文章来源: 北京企业拆迁律师
律师: 贾启华 [北京]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601155977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qycbjqls.com/art/view.asp?id=878656008544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萧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 2.北京凯诺拆迁律师:初次遇拆迁,一定要知道的五个救济期限
  • 3.凯诺拆迁律师:村委会能截留多少土地补偿费?一般不能超过这个比例
  • 4.凯诺拆迁律师:以危房为由强拆房屋?有这些情形一定要注意
  • 5.北京房屋拆迁律师:2023年征地拆迁中,收到这两份文件一定要重视
  •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北京企业拆迁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8601155977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